「秖」是一個現在甚少用到的字形,大陸把「秖」當作「只」的異體字。査攷重點是這個「秖」字是否在古代手寫體常用,現在惟有使用《書法字典》網站內文人墨客於該字留下的字形多寡來參詳。根據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兩本字書,不約而同評論到「秖」是「祇」的誤寫。根據《正字通》載錄,《前漢書・鄒陽傳》:「秖怨結而不見德。」這句的「秖」作今日的「只」解。 《前漢書》是東漢時候撰寫的,使用的該是隸書。査閱《書法字典》網站,打入「只」字搜索到「秖」的字形不多,如下:
明代董其昌《自題臨古》
從資料可見「秖」,並不常用。「祇」在唐代國詮《善見律》如下:「利」於漢代《史晨前後碑》的隸書字形如下:
隸楷的「示」和「禾」之整體輪廓上很接近。那時候紙張不盛行,在狹窄的竹片書寫容易產生溷殽。作「僅僅」解的「只」絕對是一個常用字。假若「秖」乃常用,沒有理由古往今來文人墨客很少寫這個字,除非這個是偶然誤寫之字,或是不廣泛使用的字。 《正字通》、《字彙》等字書關於「秖」是誤寫的評論是極其可靠的。大陸的《通用規范漢字表》不應該納入此字作「只」的異體字。
「祇」是文字學界皆接受能作「只」解的假借字。「衹」能否作「只」解是港澳臺和大陸存在兩邊對立的意見。曾經討論過,「衹」通「祇」,當祗有作「但」和「正」解纔能,並以《左傳・僖公十五年》原文「子桑曰:『歸之(指晉惠公)而質其大子,必得大成;晉未可滅,而殺其君,衹以成惡。』」來證明「衹」是「正好」解。(引自《異體字字典》。)由於已經找出「適也」是「衹」、「祇」、「秖」的共同釋義,「祗」沒有,因此能確定大陸把「只」的通字定爲「衹」、「祇」、「秖」三個字基於「適也」這個釋義應是無疑的。祗要找到「適」沒有「僅僅」解,以及同時「僅」沒有「適」這個釋義,那就能證明「適」絕不能作「僅僅」解。若是真的不能作「僅僅」解,就祗剩下一個公認能在古代借作「只」義之「祇」。
僅,纔也、餘也、劣也、少也、才能也,(摘錄自《龍龕手鏡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四聲篇海》、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。)沒有一本字書作「適也」。今日之「僅」是「少也」這個釋義。
適,從也、往也、樂也、善也、悟也、女子出嫁、得也、仇也、如也、至也、自得也、安便也、偶然也、主也,(摘錄自《龍龕手鏡》、《玉篇》、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四聲篇海》、《字彙》、《正字通》。),多用於假借,但仍然是沒有一字跟「僅」同義。於副詞是「善也」,作今日副詞「正正」、「恰恰」、「恰好」解,而不是「僅僅」解。
換句話說,「適也」於「衹」、「祇」、「秖」三字的釋義就是「正正」、「恰恰」之義。由於「祇」是載籍中惟一肯定作「只」的假借字,我們就能排除「衹」、「秖」通「祇」時作「僅僅」解。
雖然上面的引證已很充分,還是要搜査古今文人寫了多少個「衹」字。「衹」的字形於《書法字典》網站杳然無蹤。「祇」就有很多,如:
唐代顏真卿《多寶塔碑》
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沒有收錄的「祗」更多,如下:
隋代智永《真草千字文》
唐代顏真卿《顏家廟碑》
晉代王羲之《金剛經》
以上這個情況也不難解釋。「祇」假借「衹」作但、正好解在上古出現,在中古已經甚少這樣假借,那就爲甚麼《書法字典》網站找不到「衹」的字形。
上面「祇」、「祗」、「衹」、「秖」四個字,祗有「祇」和「祗」能於《說文》找到。「衹」是「緹」的異體,估計後世隸、楷於「正好」解誤寫作「衹」,而且於上古末期流行,自中古已停頓,這也是爲甚麼《書法字典》網站無「衹」之字形,「衹」亦不作「只」解。「秖」更遲至《龍龕手鏡》才收納,並祗有「適也」這個義。可以肯定的是,作「僅僅」解的「祗」、「祇」已經使用,再增加「秖」作「只」解理應不易出現。
「只」原是語已詞,亦作「是」的假借,至宋代纔大量出現,此前基本祗有「祗」和「祇」。這印證了今日由宋代流行的「只」,於隸、楷先用「祇」,後用「祗」的事實。
按現時「祗」比「祇」出現得多,「衹」、「秖」近乎沒有留下墨跡的證據之下,於「只」義這個常用的文字含義,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不收「祗」是重大遺留。
試從《異體字字典》之注音比較各字及副詞釋義:
字 祇 祗 衹 秖
本義反切 巨支切 旨夷切 巨支切 渠支切
今粵音 kei4 zi1 kei4 kei4
今北音 qí zhī qí zhī
副詞釋義 正 僅 但 不通祇
恰 只 正好
只
異體「祗」 同「祇」
「適也」反切 章移切 / 章移切 章移切
讀音/又讀音 zhī/zhǐ zhī zhī zhī
綜合以上資料,臺灣方面認爲包含「只」義的祗有「祇」,有「僅」和「只」義的是「祗」。從中古開始,正(現代用「正」、「正正」、「正好」)、恰(現代用「恰」、「恰恰」、「恰好」)陸續出現,多不用「祇」;「祇」從中古就被「祗」作爲其後之敎育系統用字,直到「只」於宋代開始流行,但是也祗視爲「祗」的俗寫。按今日臺灣北音,「祇」與「衹」同音,但按粵音反切,「祇」、「衹」、「秖」三字同音,這或許是大陸方面認爲三字相通的一個原因。臺灣不承認「秖」通「祇」,不過明清字書標識「適也」,並作章移切。另外,顯而易見的是今日「只」的聲母,「祗」比「祇」更近,兩字形亦近,故自唐已轉用「祗」。香港現在籠統地把四字互通,其實是錯誤的。以解釋之細緻及徵引載籍來看,臺灣的《異體字字典》是可信的。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關於「只」條,應該把「祗」作爲繁體字,「祇」作爲異體字,不應收「衹」和「秖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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